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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國中女、駕車衝撞警方 兩嫌還敢要國賠

更新日期:2009/05/12 17:0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去年11月發生的國中女生疑遭姦殺案12日宣告偵破,兩名嫌犯去年底曾經遭遇警方臨檢,由於心生畏懼,企圖駕車衝撞,警方因而開槍並擊中其中一人,事後,兩嫌家長竟然在民進黨北縣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方執法不當,要求國賠,令警方十分感嘆。

 

警方調查指出,被害國中女生去年11月6日原本準備前往學校,疑因與父親吵架後,負氣與另一鄧姓少女、隔壁班同學許姓少年(15歲)、徐志浩(18歲)相約出遊,兩嫌將兩女帶往新店力行路一處空屋,先將鄧姓少女持鐵棒敲昏綑綁,方女聽見聲響過去察看,隨即被兩嫌敲昏,同時遭徐嫌性侵,徐嫌又將方女拖到浴室,以刀割喉殺害,隨後把屍體丟下防火巷,再以雜物覆蓋屍首,鄧女醒後由兩嫌帶離現場,並不知方女慘遭殺害。

 

警方專案小組根據徐嫌及許姓少年(遇害女學生同學)供詞,12日在新店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找到女學生的屍體,但由於死亡時間超過半年,死者已成白骨。

 

這件重大刑案之所以能夠偵破,可說冥冥中自有定數。去年12月,徐嫌偷開父親轎車,載著許嫌及其他友人出遊,父親報案後,警方派員攔截圍捕,徐嫌以為犯行被發現,駕車多次衝撞員警逃逸,警方開槍遏阻,結果擊中許姓少年,一顆子彈卡在他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當時警方並不知道兩人涉案,去年12月25日,兩嫌在家長陪同下,於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舉行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

 

經過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兩人可能涉及多起性侵害少女的案件,偵辦過程中發現,鄧女多次向許姓少年問及方姓女學生去向,許答「已被姦殺」,警方遂鎖定許、徐涉重嫌。經突破兩人心防後,根據嫌犯供詞,今日上午前往新店市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終於找到遇害國中女生的屍體,由於少女死亡時間超過半年,只剩骨骸,但總算讓這起少女失蹤案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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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鬧的沸沸揚揚的新聞....就是這個駭人聽聞的網友殺人案件...

被害者是個國中女生跟男網友出遊約會卻被性侵而遭殺害....

而犯人面對鏡頭時卻還做鬼臉一副不在乎的樣子

搞的現場記者超想一拳打死他的... 而且這兩兇嫌還在去年高調開記者會

控告警方當時盤查過當 害其中一位兇嫌重槍癱瘓 凶嫌的母親當時還出來哭訴 警方執法過當

要求國賠 現在面對兒子犯下殺人案 卻說不關我的事 監護權在他爸手上 我管不暸...

而當時出來開記者會的另一名兇嫌父親現在卻說 那是他的事 關我什麼事?

天ㄚ 這真的是為人父母該說的話嗎??難怪會教導出這樣的殺人犯來

三字經所言 養不教 父之過 孩子的各種行為 父母的教育占很重要的一部分

父母是這樣的撇清責任  莫怪乎嫌犯也是一付不在乎的樣子 根本就是從小教育的問題

現在網路發達 網路上形形色色的各種人都有 甚至很多不良份子都很喜歡玩網路遊戲

雖說好人很多 但是壞人更多!!!  我在網路遊戲裡玩了5.6年 也遇過些許不良份子

但是他們絕不會跟你說他是壞人 但絕對可以從言語跟行為上發現他們不良的一面

就像我之前玩的遊戲裡 公會的總會長就是一個台北酒店的經理 專門管小姐的....

甚至聽聞他還有賣一些不法的毒品 利用各大專院校的學生販賣 侵入校園

而在一次的會員爭吵中 才又知道 原來公會的另一名女生也是大咖ㄚ...

這個女生平常就很嗆...並且自稱女王..... 因為覺得自己很大咖 所以對總長管理的方式不滿..

並且認為總長只是吹噓自己的地位 其實是個小嘍嘍....

兩人都住台北 所以後來對尬的時候.....總長還要他們到他上班的酒店去找他

地址都澇出來了 就等他們上門.........

女生也不甘示弱 找了似乎 是她哥哥的樣子......  而且聽起來挺大牌的.... 不是小嘍嘍

那位大哥還說 他就只有這個妹妹 所以特別疼愛..........

不過當時雙方並沒有真的在酒店裡面 尬起來 因為女生這邊不進去 而是在門口等

而總長也一定要他們近來 搞到最後 女生這夥人 進了網咖 在線上互相嗆聲

從盟頻到公頻  當時整個在線上的人應該都知道了吧....最後在農場見面

雙方吵很久之後才和解.....因為女生不願對自己犯的錯承認.....一直找藉口說總長不對

最後總長不願意在吵下去了 只承認自己凶到要澇人扁女生不對

不過對於女生犯下的過錯 還是覺得不對  (因為這名自稱女王的人 真的太過份了)

最後這些人 也退出公會 總長也從少上線 到不上線了...

雖然遺憾 不過讓我們這些會員知道了 原來我們身處 黑社會的公會ㄚ!!!!!

雖然表面上和樂 感覺大家都是普通老百姓 可是其實是很多黑暗的一面

 

網路世界是個很容易交朋友的地方 但是!!!這些朋友並不一定是好人

往往很多都是披著羊皮的狼!!!KEY IN 的字 跟心裡想的 嘴裡說的完全不一樣!!!!!

哄騙出來之後 加以勒索或是傷害性侵的不下少數

當然好人一定有  但是真的要約出來見面 還是真的要一大群人 例如盟聚

並確保這些人並不是親朋好友 而是真正 現實上互相不認識的人

不然也是有可能被集體強姦.......

目前我也只去過兩次的網聚  一次是4個人去澄清湖烤肉的網聚 這次的經驗給我有點不舒服

因為其中一個男生 線上跟現實的差別實在很大....

線上風度翩翩的言語 現實卻是個搞威到極點 說話沒營養的離婚男子

另一次是跟我公會的人較大的網聚 人都還不錯 都是乖寶寶跟善良的人們

所以!!辨別是非還是很重要的關鍵!!!!! 只是往往現在的小朋友都看不清楚黑白

甚至有些人利用金錢來引誘這些小朋友 導致許多偏差的行為出現

才會有許多不法的事件發生....

所以ㄚ!!網友真是個可怕的東西ㄚ!!!請各位朋友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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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brosia5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